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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会计模仿签字贪巨款!
   她私刻印章购买假发票 3年间侵吞公款百余万

  “一名26岁的街道办事处女会计,为满足一己私欲,3年间竟侵吞公款百余万元。7月20日,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办事处原会计戴琴涉嫌贪污百万巨款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为何一个街道办事处会计能侵吞这么多钱?是什么原因让她屡屡得手而几年未被察觉?

       初次得手 模仿领导签字报账

  2000年1月,戴琴从湖南省轻工业学校电算会计专业毕业后,在湖南富丽华大酒店做一名前台收银员。因为表现不错,2001年5月,她被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办事处借调过去,委任为会计。

  起初,戴琴工作细致、认真,在账务上不敢有半点马虎。但时间一长,面对每天从手上进出的大笔钱物,她的心开始不安分起来。

  那是2002年的1月,戴琴清楚地记得那个日子。那天,她第一次模仿办公室主任和局长的签字报账,成功套取公款2000元。

  “我经常看到别人来报账,自己就也想搞一点钱,以为反正别人不会知道。”戴琴回忆道。不过,当初的戴琴是异常小心的,所以她只报了2000元。

  第一次得手了,单位果然没人察觉,戴琴心里暗暗高兴。慢慢地,她的胆子大了起来。

  疯狂敛财 涉嫌贪污百余万元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戴琴似乎变得更有“经验”了。她开始购买假发票、私刻印章,并用在假发票或单位自制报账单上自行填写金额和模仿单位财务主管领导的审批签名等手段,疯狂进行敛财。

  她已不再满足于一次2000元的“小打小闹”。2004年5月,她分两次套取公款8万元;9月,她又分两次将12万元据为己有……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贪污的数目也越来越大。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戴琴利用担任会计的职务之便取得现金支票31张,偷盖上财务科长的支票印鉴后,她从该单位的账户上套取人民币93.8万元。2005年6月至10月,她采取同样的手段,分7次从单位账户上套取公款23万余元。3年之间,戴琴涉嫌贪污的总金额达117万余元人民币。

  不过,戴琴并不承认自己贪污了这么多。在法庭上,她只认可9笔款项,共计38.7万余元。但这个数字与事前她在芙蓉区检察院接受调查时供述的却不一致。当时她表示,2002年她拿了多少钱已经不太记得,但2004至2005年,她涉及的金额是61万元。而在另一次审讯笔录中,戴琴的说法又是:“78万元左右,不超过80万。”

  戴琴贪污的钱都用在了哪呢?据了解,戴琴和丈夫曾有一辆价值13万元的小车,如今车子已被追回。其余的钱,戴琴表示大部分都用于买衣服、鞋子、化妆品和做美容护理。据她描述,她很喜欢买衣服,而且常常是还没穿就不喜欢了,她就会把它们送给别人。

  担心败露 伙同丈夫偷走账簿

  2005年10月,因湘湖管理局(下辖湘湖街道办事处)的一名领导即将被调走,芙蓉区审计局派员进驻湘湖管理局进行审计。戴琴顿时慌了神,她开始担心自己的行径败露。于是,在交出会计凭证之前,她把自己用假发票报账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全部撕了下来。

  记账簿上缺失了凭证,审计人员肯定会发现。戴琴越想越害怕,便将此事告诉了丈夫王某,两人经过商议,决定将账簿偷走。王某于是找到了会急开锁的廖某。

  2005年11月19日下午5时许,3人来到湘湖管理局二楼放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办公室,由廖某把门打开,王某将房门假锁后3人离开。次日下午5时许,王某驾驶微型车,携带工具再次来到湘湖管理局,将账簿装入4个编织袋内偷走。

  不过令人费解的是,审计人员于2005年10月26日进驻该单位,可戴琴在10月31日还套取了一笔7万元的公款。知情人认为,戴琴当时虽然非常紧张,但她已经想好了要毁灭证据,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最后再捞一笔钱。

  机关算尽 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4个编织袋里装的正是2002年到2005年的账簿,也就是戴琴从最早贪污到套取最后一笔公款的最有力证明。为了毁灭证据,当天,戴琴与丈夫就开车把账簿运到了望城县戴琴的娘家。

  “帮我们烧掉这4袋东西。”戴琴对母亲说。戴琴的母亲看到袋子里装的都是账簿,觉得奇怪,便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能有什么事啊,有事也不会出在我这样的小会计身上,账簿是领导说要烧的。”戴琴回答说。

  出于担心和害怕,戴琴的母亲只烧了1袋账簿。剩下的3袋,最终被公安机关追回,成为检察机关指控戴琴贪污行为的重要证据。

  尽管戴琴想尽了办法,但让她害怕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2005年11月,她接受了芙蓉区纪委的调查。直到这个时候,她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纪委,她给家里打电话时,还没说话便已泣不成声。她说她后悔当初那么做,她觉得自己不孝,对不起父母。

  2005年12月14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对其进行逮捕。

  2006年7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据了解,判决书将在不久后下达。

  父母痛惜 好女儿竟成贪污犯

  7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沙市芙蓉苑小区戴琴的家中。戴琴的丈夫不在,记者见到了戴琴的父母。回忆起美好的过去,两位老人几次摇头叹息:“没想到她会犯这样的错。”

  一进屋,记者就注意到,在沙发上方的墙上,挂着一幅半墙大的婚纱照。照片上,一对身着礼服的新人幸福地依偎在一起,女的青春亮丽,男的挺拔帅气。照片上的新娘正是戴琴,新郎则是他的老公王某。

  戴琴的父亲年近60,他说,女儿从被拘留到现在已经过去半年多,他如今的情绪已平稳下来,但一想到女儿仍会感到揪心。老伴虽比他小8岁,但额头上的白发让她看起来非常憔悴。

  说到女儿的从前,两位老人骄傲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她从小就特别文静、听话,读书成绩很好,人也长得漂亮,很多人都喜欢她。”

  来长沙读中专前,戴琴一直在农村长大,有着农村小孩特有的淳朴和懂事。因为家里条件一直不好,她那时几乎没什么零花钱。其他的小孩往往哭着闹着也要跟父母要钱买零食,但她从来不会,她似乎能理解父母的不容易。邻居也因此常常夸奖戴琴,说她嘴不馋、不花钱。

  在学校,戴琴还是个文娱积极分子,她爱好唱歌、跳舞,每次的歌舞晚会、比赛,大家都能看到她的身影。老师们也都竖着拇指夸她是个优秀的女孩。

  中专毕业后,女儿有一份稳定、收入也还不错的工作,不久又结婚了。女儿过得幸福,两位老人也更舒心了。

  “那天女儿从纪委打来电话哭诉时,我和老伴差点急得晕过去。”戴琴的母亲黄阿姨告诉记者,“要是先前我们知道一点点情况,事情不会变得这么严重。以前我也嘱咐过她,她每次都会很干脆地打断我的话,说她不会有事。我们也就相信了她,还认为她工作做得很好。”

  当听说女儿贪污了那么多公款时,两位老人怎么都不愿相信。“要是早知道她贪了这么多钱,我们肯定会阻止她的。”黄阿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随后,她带记者来到了戴琴的卧室,这是位于二楼的一间小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和一个立柜,显得有点空。卧室的隔壁是间小书房,书架上稀稀落落地放了几本书。在书房门口的走廊上,一幅字画斜靠在墙角,上面写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她一边为记者翻看女儿的影集一边叹息道:女儿太年轻,没想到就这样把自己的前途毁了。不过,作为母亲,她仍然希望社会能给女儿多一份宽容,希望若干年之后,社会还能接受改造好的戴琴。

  案件考问 部分单位缺乏财务监督

  戴琴连续作案3年却无人察觉,其行径的败露也只是源于几年后的一次“偶然审计”,这让人觉得难以相信。

  知情人介绍,戴琴最初在湘湖街道办事处是身兼会计与出纳两项要职,单位这种不健全的财务制度让她有了可乘之机。据戴琴交代,后来单位有了专门的出纳员,可业务不熟,所以她并未收敛自己的行为,只是在作案后给出纳分一点“小红”。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计和出纳必须采用岗位分离制度,即两个岗位不得由一个人承担,会计只负责登账记账,根据出纳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登账;而出纳则是负责现金的收入支出,登记现金日记簿,填制原始凭证。如果会计和出纳被一人包揽,肯定会少一分监督,多一分舞弊的可能。

  面对记者的采访,湘湖管理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显得非常谨慎。他们均表示,不了解多少情况,跟戴琴也不熟。原财务科科长彭梅松也表示,自己不了解戴琴,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则不愿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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